(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海南日報記者3月17日從海口市發改委獲悉,由于2021年實施的《海口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有效期即將屆滿,為規范海口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戶的租金支付能力情況及公共租賃住房的公益性和保障功能,擬暫不調整租金標準,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由海口市政府統籌管理的16個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為福秀小區、通華小區、永秀花園、永和花園(B1、B2、B3、B4、B5、B6、B7、B8中的217套公租房)、鹽灶小區、濱涯小區、博雅小區、鄭村小區、民安小區、美舍小區、中賢小區、嶺下小區、甸昆小區、勞動公寓、鳳翔花園、南海花園,基本租金標準每月每平方米為6.5-8.5元,其中每平方米是指建筑面積,包括公共分攤面積及套內建筑面積。
《征求意見稿》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執行后,有效期4年;有效期屆滿后,由海口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海口市住建部門根據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所在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市場租金水平等重新核定租金標準并公布施行。此外,由社會機構利用非政府性資金自行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可參照以上就近項目的租金標準,由社會機構自行具體確定。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