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結婚才確立夫妻關系嗎?
1、登記結婚才確立夫妻關系,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法的婚姻關系必須是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證,才是確立了婚姻關系,才是合法的婚姻關系。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滿足什么樣的條件才可以去結婚?
1、結婚應當滿足的條件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男女雙方不得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男女雙方不得有配偶。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對于符合結婚規定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