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民規字〔2020〕6號
各區民政局、財政局:
《廣州市特殊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資助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民政局反映。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財政局
2020年4月14日
廣州市特殊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資助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機構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穗府〔2015〕27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市戶籍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高齡老年人和我市戶籍、年滿60周歲、輕度失能及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老年人(簡稱“特殊困難老年人”):
(一)“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年人,包括農村“五保”老年人;
(二)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老年人;
(三)根據我市公辦養老機構評估輪候有關規定納入優先輪候通道的其他老年人。
第三條 特殊困難老年人入住各區街道(鎮)公辦養老機構的,可自行安排入住,并按照本辦法給予資助。
入住市、區公辦養老機構或其他定點養老機構的,應當通過廣州市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輪候網上辦事平臺(以下簡稱“評估輪候網上辦事平臺”)統一輪候或轉介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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