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印發,嚴格把控野生動物市場交易監管關口。

《通知》要求,嚴格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對含有“野味”“野生動物”“火神山”“雷神山”“新冠”等字樣的自主申報企業名稱予以限制使用,依法從嚴控制。加強網絡交易平臺的檢查,監測防范為逃避監管而使用拼音、諧音、英文等手段表述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同時,強化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各類野生動物保護社會團體、公益組織和廣大志愿者的作用,引導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廣大群眾自覺抵制“野味”,自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會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食品經營者須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禁在集貿市場餐飲服務場所銷售、加工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標簽: 江西省監管局